中央第三环保督察组向山东转办第十六批信访件涉及潍坊市共计19件。截至9月5日,已全部办结,现予以公开。已办结的19件案件中属实18件,不属实1件。办理情况:责令整改22家,立案处罚3家,罚款金额26万元。中央第三环保督察组向山东转办第五批、第八批、第九批新办结信访件涉及潍坊共计3件,现予以公开。3件信访件中属实2件,不属实1件。办理情况:责令整改1家,立案处罚1家,罚款金额13万元,对相关责任人员问责2人。
1、交办问题基本情况:潍坊市安丘市官庄镇河南管公村内有家咸菜厂,含盐废水倾倒入河里,污染河水,噪声大。当地环保部门对其断电后,企业继续偷偷生产。
调查核实情况:因未经验收,主体正式投入生产,环保部门已于2017年1月5日对该公司做立案处罚、责令停产。停产期间该公司报送审批文件,但因暂时达不到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8月3日,环保部门对该公司下达停产决定,责令该公司立马停止生产,未经环保验收合格前不得投入生产。现场检查时,该公司处于停产状态,已断电,公司大门及生产车间门上贴封条,原排污口已全部挖开彻底封堵。
处理和整改情况:对该公司下达停产决定,责令该公司立马停止生产,未经环保验收合格前不得投入生产。严格落实网格化环境监管职责,进一步加大巡查力度,确保该公司停产到位。
2、交办问题基本情况:潍坊市高密市仁和镇,昌安大道与富河街交汇处,南侧小路路东第三家为蓝海新能源炼油厂,排放废气、偷排污水。多次向高密市环保局投诉,高密市环保局回复称责令整改,但现在该厂仍在运输原料,希望取缔。
调查核实情况:高密市蓝海新能源有限公司基本的产品为脂肪酸甲酯。该公司自2017年5月份停产至今,现场正在对治污设施进行完善。该公司在废气产生环节安装有废气处理装置。试生产时产生的废水经污水处理设备处理后排入城镇污水管网进入高密市第二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不存在偷排现象。因该项目属未批先建,被列入山东省清理整顿环保违规建设项目清单,2015年12月15日,依法对其做出责令停止建设,处二十万元罚款。该公司于2016年9月30日通过环评审批。高密市环保局在该公司的试生产期间发现,该公司的污水处理设施的处理工艺存在一定缺陷,污水不能稳定达标。对此,高密市环保局于2017年5月6日责令其立马停止生产,完善污水处理设施,同时停止原料购进,现场检查时,无新进原料记录和痕迹。不存在运输原料问题。
处理和整改情况:责令其继续停产,完善污水处理设施。同时,加强监督检查力度,确保该企业严格按照环保批复要求全面整改,验收合格后,方可投产运营。
3、交办问题基本情况:潍坊市高密市密水街道周阳中路1号高密市美登鞋业有限公司,排放刺鼻异味气体,私自倒卖生产产生的固废。
调查核实情况:该企业主要生产销售劳保鞋,环保手续齐全,建有5条制鞋生产线。安装有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废弃净化处理,但处理效果不佳,产生异味。该公司于2017年8月19日向高密市环保局申请更换为UV光氧催化净化器,环保局于2017年8月23日对其申请给予了批复,要求该公司在更换废气处理设施时产生废气的生产工段不得生产,待更换的废气处理设施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现场检查时,该公司车间产生废气的工段未运行,仅从事缝纫和下料环节生产;其中有2条生产线废气吸收装置已来更换,现场无刺鼻气味。该公司产生的固废主要有树脂胶胶桶、下角料、废活性炭,其中废活性炭、树脂胶胶桶属于危险废物。该公司与青岛新天地综合处置有限公司、潍坊市佛士特环保有限公司签订了处置合同,并出具了近两年危险废物转移联单。下角料收集后运到垃圾处理厂处理。厂区危废库内暂存废胶桶约1267个,废活性炭约350公斤。来件反映倒卖固废的问题不属实。
1.要求该公司在更换废气处理设施期间产生废气的生产工段不得投入生产,待全部完成更换,经检测达标后方可投入生产。
2.加强监管,确保该企业环保设施正常运行,废气达标排放,固废危废严格按环保要求处置。
4、交办问题基本情况:潍坊市诸城市枳沟镇乔庄村,新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凌晨排放有毒气体。
调查核实情况:该公司车间油炸废气由集气罩收集后通过油烟净化器做处理,最终由15m排气筒高空排放;污水治理系统的各污水池采取密闭措施,周围设置绿化树木用于隔臭和降低臭气浓度,厂界无组织排放的臭气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二级标准,该公司使用液氨制冷,液氨罐区设置安全监控点,诸城市安监局现场确认,该公司无液氨泄漏迹象。凌晨排放的是冷却塔在冷热交换时产生的白色水蒸气,没有毒性。因未验先投,诸城市环保局已于2017年8月18日责令企业停止生产。现场检查时,该公司处于停产状态,但现场存有产品。
2.加强治污设施改造提升,进行竣工环保验收,完善环保手续,在未验收前不得擅自投入生产。
5、交办问题基本情况:潍坊市诸城市三皇庙社区辛庄村村北养貂和猪,雨天粪便被冲进河里,臭气熏天,影响附近居民生活。
调查核实情况:辛庄村北头养殖小区的北侧有1条泄洪沟,沟内水比较清,没看到粪污污染迹象。但养殖小区南边的泥土路两边水沟内残存少量积水,有臭味,影响居民生活。有臭味的原因是部分养殖户未完善雨污分流设施,下雨时,地面残存粪污随雨水冲进水沟内,存留时间长了,散发臭味。
处理和整改情况:对养殖区周边水沟内的淤泥进行清理,减少臭味散发。全程指导养殖户建设符合规定标准的防雨防渗储粪场及粪污分级沉淀池,整改完毕后粪污发酵后全部还田利用,完全解决雨污分流问题。8月29日前上述整改已全部完成。
6、交办问题基本情况:潍坊市高密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汇龙家具厂存在对环境造成污染问题,违规生产,督查期间停产躲避。
调查核实情况:高密市汇龙家具厂主要进行木器打磨、喷漆,无环评审批手续。现场检查时,该公司处于生产状态,打磨工序和喷漆工序未配套环保设施,属于应予以取缔的“小散乱污”企业。
处理和整改情况:8月28日,夏庄镇政府组织有关部门按照“两断三清”的标准对高密市汇龙家具厂予以关停取缔。
7、交办问题基本情况:潍坊市青州市谭坊镇张家羊村附近香山山下有多家养牛场、养鸡场,这些养殖场破坏了山体和植被,养殖异味很大。
调查核实情况:谭坊镇香山山下共有7家养殖场户,位于山北,均离最近村庄1000米以上。最南端养殖户为张某某养牛户,靠近香山脚下但未到山体,该户用承包的荒坡丘陵土地通过整平后建养牛场进行养殖,未发现破坏山体和植被的情况。养鸭场采取垫料养殖,建有配套污水池,运转正常,已签订粪污收购协议。部分养牛户存在污水沟未加盖板,干粪场不规范问题及未配套建设干粪场、污水池等问题,产生异味。
处理和整改情况:8月27日,畜牧局按照畜牧业面源污染治理技术要点对存在的粪污处理不规范问题的3家养牛户及未配套建设干粪场、污水池的1家养牛户进行了现场技术指导,责令三日内完成整改。目前已整改到位。
8、交办问题基本情况:潍坊市高密市山东高密莱福特皮革厂向高密市姜庄镇梁家埠村倾倒大量含铬危废污泥,该厂一名工人因此事被公安部门拘留,但该厂老板却没有受到法律制裁,投诉人认为执法不公。同时,该厂自建厂以来,每年向附近翻身庄、旗台等村沟内倾倒至少上千吨制革污泥,目前厂区内闲置车间里还藏有数量巨大的污泥危废。
1.该公司已通过验收,该项目报告表中污泥产生量为6.4吨/年。该公司因生产规模发生变更,于2017年对该项目进行了现状环境影响评估。高密市环保局于2017年6月5日对该项目出具了环保备案意见,现状环境影响评估报告中污泥产生量为18.5吨/年。
2.2017年7月23日晚该公司将含有危废污泥的建筑垃圾约20余吨,用渣土车外运倾倒。公安部门立案侦查,对该公司环保负责人宫某国和负责运输当事人栾某某依法刑事拘留。8月19日,对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宫某文,采取了取保候审强制措施。目前,案件正在侦查过程中。
3.该公司目前处于停产状态。危废暂存库内存污泥约10.31吨,厂区内有污泥浓缩池6个,合计容积约为390.5立方米,内有待浓缩的污泥。该公司自2008年初试生产至2012年底,每年产生的干化污泥量不足项目报告表中评估的6.4吨/年,一直暂存于该公司危废暂存库内,未进行转移。之后,于2013年7月至今向青岛新天地固体废物综合处置有限公司和山东平福环境服务有限公司转移污泥共计71.02吨。
4.执法人员对翻身庄、旗台等附近村庄沟渠内有几率存在倾倒污泥的区域进行了现场勘查,未发现反映的“每年向附近翻身庄、旗台等村沟倾倒至少上千吨制革污泥”的情况。
1.聘请相关专家对山东莱福特皮革制品有限公司每年的污泥产生量及干化污泥量重新进行评估。
9、交办问题基本情况:青州市经济开发区,康圣路与华龙街以东奥斯特包装材料厂院内的青州市诚嘉风机配件厂,生产铝轮过程中向外排放大量黑烟,燃烧融化产生的二恶英影响居民健康。该公司为了逃避检查,白天不生产夜间偷生产。青州市环保局的答复是该公司是通过环保验收达标排放,所反映问题不属实。
1.该公司2013年7月3日通过环评审批,2013年12月19日通过环保验收。
2.该公司用铝锭作为原料,在生产的全部过程中不产生有毒气体,治污措施严格按照环评要求做了落实,但排气筒设置不规范。经查看现场发现,该企业集气罩已完成更新,并对排气筒进行了改造。
3.该公司已于8月10日全部停产,经核实,此后未有夜间偷偷生产迹象。(与第8批817-58号案件重复。)
处理和整改情况:整改完成后,委托第三方检验测试的机构对该公司排放气体进行监测,监测达标并经环保部门批准后方可继续生产。
10、交办问题基本情况:潍坊市青州市北城村,青州市顺源肉联厂排放污水、异味,污染环境。
调查核实情况:信访人反映的青州市顺源肉联厂是一家小型生猪定点屠宰企业,环保审批手续齐全。经现场检查,该企业污水经管网排入污水处理厂处理,未发现污水直接排放问题,检查中发现,该企业生猪待宰圈、污水排放管道等部位有异味。
处理和整改情况:青州市畜牧局已责令该企业停产整顿,对设备做升级改造,同时,组织人员对厂区进行定期消毒,减少异味排放。
11、交办问题基本情况:潍坊市青州市黄楼镇高彭村青州弘浩食品厂污水不经处理直接外排,臭气很重,还违规使用锅炉,排放浓烟,并且无环保手续。
调查核实情况:反映的是青州弘浩食品厂,原厂址位于黄楼街道高彭村,办理了环保手续,目前已经拆迁,现在该企业已搬迁至黄楼街道东阳河村,还未办理环评手续,慢慢的开始生产,目前已处于停产状态。企业污水经过厂内污水处理设备处理后,排入管网进入青州市弥河污水净化有限公司,沉淀池附近有臭味。今年5月份,该厂燃煤锅炉已拆除,更换为燃气锅炉,并不存在排放浓烟的问题。
处理和整改情况:针对该厂未经环评、验收并投入生产的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青州市环保局责令其立马停止生产,罚款7万元,对沉淀池及排水管道做改造,减少异味排放,并对其进行处罚。目前已整改完毕。
12、交办问题基本情况:潍坊市青州市东夏镇镇政府附近有家青州市东夏生猪定点屠宰场,每天往外排污水,又脏又臭,污染了地下水。并且经常外排粪便,污染空气,臭气熏天。屠宰场还保存锅炉,往外排烟污染空气。
调查核实情况:信访人反映的青州市东夏生猪定点屠宰场是一家小型生猪定点屠宰企业。该场建有污水处理设施,污水经处理后进入管网,2013年4月通过青州市环保局验收,2017年4月20日签订粪污收购协议。现场检查发现,该企业管理不够规范,污水处理站及待宰圈有异味。按照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取缔工作要求,该企业今年6月份已将燃煤锅炉改为燃气锅炉,排放符合规定标准。原燃煤锅炉已拆除完毕,不具备使用功能。
处理和整改情况:青州市环保局、东夏镇已责令该屠宰企业按照有关标准要求建设待宰圈防雨设施,加强生产的全部过程的监督管理,做好日常卫生清理和消毒,最大限度减少异味影响。
13、交办问题基本情况:潍坊市高密市康城大街技工学校对面有一大型露天沙场,非法经营,每天夜晚有大车进出,噪音严重,尘土飞扬,几次反映都没有解决。
调查核实情况:该露天沙场未取得任何审批手续,未落实扬尘防治措施,且存在夜间装卸沙石噪音扰民的问题。不存在多次反映未解决的问题。该露天沙场原在高密市昌安大道和康成大街转盘路口处经营,今年4月份被举报,由综合行政执法局进行了查处。8月初,高密市开展渣土扬尘专项整治活动,对其进行了强制性搬迁。该露天沙场正是由原处偷迁至此。8月23日、24日政务热线接到对该露天沙场举报,综合行政执法局又立即进行查处,并要求该经营业户彻底搬离城市建成区。同时,以无证经营对其立案,并进入法律程序,如当事人不配合执法,将依法采取强制措施。由于沙石存放量较大,限期一周内搬离城市建成区。
1.责令当事人将院内堆积的沙石,全部搬离。如当事人不配合执法,将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14、交办问题基本情况:潍坊市昌乐市邦乐工贸有限公司排放工业废气,气味刺鼻,污水直排到地下。举报人怀疑企业在环保局有关系,每次检查前都提前停产,多次举报都没有效果。
调查核实情况:该公司环保手续齐全。企业产生的废气及粉尘大多数来自为钢管酸洗、静电喷涂、产品固化。其中,钢管酸洗过程产生的含酸废气经碱洗塔吸收后,引入15米排气筒排放;静电喷涂过程产生的粉尘,经布袋除尘系统处理后,经15米高排气筒排放;静电喷涂、产品固化过程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处理后,经15米高排气筒排放。但在生产的全部过程中存在因操作不规范,出现异味散逸现象。企业产生的废水有酸洗池循环水、水洗池产生的废水及生活垃圾污水。其中,酸洗池循环水及水洗池废水进入废水中和池,利用生石灰中和,生活垃圾污水经化粪池沉淀处理后,一并通过污水管网排入昌乐县实康水业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不存在污水直排地下问题。企业由于市场原因长期处在半停产状态,曾在4月份省环保督查期间接到转办单一件,当时该企业无产品订单处于停产状态,未发现环境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最近一次停产自7月28日至今,不存在企业与环保局有关系,每次检查前都提前停产问题。其他时间未曾接到过举报。
处理和整改情况:今后将加大检查力度和频次,并责令企业加强自身管理,规范操作规程,避免发生异味散逸现象。
15、交办问题基本情况:潍坊市安丘市兴安街道曹家楼村附近有一家生产电解铝的工厂,废气直接外排,污水通过水井直排到地下。曾向环保局反映,工厂为躲避检查夜间生产,排放污染物。
调查核实情况:环保部门联合兴安街办对曹家楼村附近企业展开拉网式排查,未发现有从事电解铝行业的企业。近两年,环境部门未接到反映电解铝项目的信访。
16、交办问题基本情况:潍坊市临朐县九山镇与悦庄镇交界处有一家洗沙厂,大肆挖山,用河水洗沙,产生的废水直排到河流里,污染河水。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但工厂有保护伞,有关部门推诿扯皮,一直未解决。
1.信访中涉及非法开山挖砂点位于临朐县九山镇魏家峪村和沂源县悦庄镇上枝村边界,沂水县张某某、张某在边界处挖砂洗砂。
2.2017年8月7日,县砂管局对砂场下达拆除通知,九山镇政府8月11日对砂场断电,8月16日临朐县对砂场进行拆除。
3.九山镇国土所一直未接到关于魏家峪村附近山体被张某某、张某等人非法开采的来人来电以及来信举报。(与第15批824-159号反映内容一致)
处理和整改情况:所有洗砂设备已全部拆除,并对开采场和洗砂场进行土地整理。
17、交办问题基本情况:潍坊市昌邑市伍塔社区有一个宏大生姜交易市场,洗姜产生的水未经处理直排地下。举报后,污水又直接排到农田灌溉渠道,污染了土壤及地下水,多次向当地政府反映,一直未解决。
调查核实情况:该市场在生姜交易前需要对生姜自身携带的泥土进行清理洗涤,此流程产生洗姜废水。前期,按照环评要求建设了粗格栅、细格栅、初沉池、二次沉淀池等处理设施,清洗废水经过处理后排放至夹沟河。2016年建设了清洗废水循环利用工程,实现清洗废水全部循环利用不外排。其反映的“农田灌溉渠道”已被改造建设为清洗废水循环利用项目的沉淀池,经对沉淀池及中间处理工序沉淀池内废水进行采样监测,其主要污染物及浓度分别是COD35mg/m³,氨氮1.55mg/m³,PH7.85和COD24mg/m³,氨氮0.749mg/m³,PH8。除2017年8月26日曾接到与该信访件内容相同的市长热线举报外,未接到其他举报。该企业存在沉淀池防渗措施落实不到位、部分区域水位较高漫过防渗处理位置问题。
处理和整改情况:责令该公司立即进行整改,对未做防渗的沉淀池上部区域进行防渗处理。目前,该公司已进行防渗施工。
18、交办问题基本情况:潍坊市青州市弥河镇东边有家弥河镇生猪屠宰场,污水直排到厂外地边,散发臭气。
调查核实情况:信访人反映的弥河镇生猪屠宰场是一家小型生猪定点屠宰企业,该场建有污水沉淀池,污水经沉淀后进入暂存池,企业与青州市弥河污水净化有限公司签署协议,由弥河污水净化有限公司处理。经现场检查,未发现该厂存在污水直排问题,但存在管理不规范问题,企业沉淀池未完全封闭,有异味。
处理和整改情况:青州市畜牧局现场责令企业加强沉淀池密封和管理,最大限度减少异味排放。
19、交办问题基本情况:潍坊市峡山区王家庄街道康家屯村有个秋辰铸造厂,散发刺激性气体,多次举报均未解决。
调查核实情况:现场调查时,该厂处于停产状态。通过现场排查和相关文件核实,该厂生产的全部过程中产生气体主要工艺是:
3.水帘喷漆。产生漆雾废气,废气经水帘净化+复合除雾器过滤+络合吸收溶液喷淋化学吸收,烘干固化过程中会产生烘干废气,其主要成分为VOCs,经复合除雾器过滤+络合吸收溶液喷淋化学吸收(处理效率90%)处理后经排气筒排空。通过摸排,该厂由于三乙胺制芯过程中产生的三乙胺气体超出了其所配套的磷酸喷淋装置解决能力,导致达不到好的处理效果,从而在生产的时候产生刺激性气味,对环境造成了影响。在此之前峡山区未接到过该公司的举报案件。
处理和整改情况:责令秋辰铸造厂进行停产整治,在污染物未达标排放前不得恢复生产。区环保分局和王家庄街道办事处将跟进督查,确保落实到位。
20、交办问题基本情况:潍坊市青州市宜都街道办事处西三教村西面,有一养鸭棚,排放刺鼻气味,有苍蝇污染。
调查核实情况:现场勘察时,养殖户无环评审批手续;在该养殖户场区内发现污水排水沟和土坑,土坑内废水为养殖大棚流入的粪水,该水呈黑色。
处理和整改情况:针对该养殖场无环评手续,排放污染物的行为,青州市环保局已立案处罚,罚款13万元,目前养殖肉鸭已清理完毕,渗坑废水已处理完毕。
潍坊市寒亭区亚星集团欧莱化学有限公司,利用深井排污,一天要排一千吨有毒高盐废水,情况存在十几年了。2013年被国家环保部封厂了,13年年底私自恢复生产,一直到现在。行政区域:
8月19日,寒亭区组织环保、公安及开元街道,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被举报企业为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欧莱化学分公司,主要是做水合肼的生产,并未出现过被环保部封厂的情况。2010年虞河污水处理厂建成投运前,水合肼项目产生的废水经亚星公司污水处理站(以下简称“公司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虞河。2010年虞河污水处理厂建成投运后,该项目废水经公司污水处理站处理后进入虞河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2011年,该项目废水经公司污水处理站处理后,使用罐车运至潍坊市联合润通有限公司下属污水处理厂处理。2013年,该项目废水重新改为经公司污水处理站处理后进入虞河污水处理厂处理。2014年9月该公司做了污水处理工艺改造,水合肼项目废水经闪蒸、氧化、MVR蒸发脱盐处理等工序,进入虞河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入虞河。8月19日,区执法人员进行了现场检查,该项目配套的污水处理设备运行正常,未发现向深井排污的行为。是否属实:
建议东营市政府加强与省环保厅和潍坊市政府的协调,解决潍坊滨海化工园对东营市东城区大气污染的问题,刮东南风的时候,东营市东城区化工异味很大。行政区域:
接到转办案件后,市环保局立即安排落实,由1名副局长带队与市环境监察支队负责人一起,赴潍坊市环保局,就信访反映问题与潍坊市环保局进行对接沟通协调,在潍坊市召开了专题会议,一同研究了下一步的工作措施。是否属实:
通过专题会双方一同研究决定:1.建立信息通报机制、不定期联席会议制度、协调处理机制和资源共享机制。2.双方都同意对以后工作中出现的跨界空气异味污染问题随时沟通,及时开展联合执法,严厉打击环境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
3.东营市决定开展环境执法监管年活动,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尤其是异味污染。
1.潍坊市与东营市交界,潍坊市境内距离东营市东城区最近的化工园为寿光市羊口渤海化工园,园区建成面积20平方公里。羊口渤海化工园位于东营市东城区东南方向,直线多公里,在两者间同位方向还有以石化行业为主的东营市广饶滨海新区。2.渤海化工园严格执行项目入园审批关,严格执行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2016年开展化工企业“四评级一评价”工作,对评级有差评的化工企业责令停产整改,现园区保留了16家化工企业,各项污染防治设施配套齐全;对园区外的化工企业全部关停,明确了搬迁时限,要求按期搬迁入园。截至2016年底,石化、有机化工等行业的异味及挥发性有机物(VOCs)深度治理及升级改造工程全部完成。关停异味污染严重的化工企业17家、鱼粉厂11家;2015年园区安装空气自动检测站,并与潍坊市环保局联网;2017年启动挥发性有机物(VOCS)重点行业企业、厂界、园区三级VOCS监测监控体系建设,园区边界和5家重点企业2017年底前将全部安装好并运行。
1.加强与东营市环保局之间的信息沟通和联合查处机制。对发现的污染问题及时与对方做沟通,如发现对方有环境污染问题,立即通知对方查处或联合进行查处。通过联合调查,协调处理意见,促进问题妥善解决。2.完善组织机构,落实责任体系。进一步健全完善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和监督管理体系,加大协调督导考核力度。
3.继续保持环境监管的高压态势。继续加大对渤海化工园区的执法监管,对发现的环境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实行“零容忍”,严厉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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