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第六环境保护督察组于2018年6月5日进驻云南省开展“回头看”工作,对群众举报的环境问题已陆续交办。收到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的环境问题举报件后,市委、市政府格外的重视,认真组织有关部门进行查处,并针对存在的环境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依法予以严肃处理。现将3件转办件办理情况公示如下:
1、D034号件投诉内容:红河州锡城镇小凹塘白沙坡后面的山上,有2家冶炼厂烟囱排出的废气,呈白色,有刺激性气味(臭鸡蛋气味),会辣脖子,排放时间不定,导致周边树木死亡,投诉人称这2家厂下风向85%的土地种不出庄稼,已经持续5、6年的时间。该情况曾向市里反映,电视台也做过相应报道,回复说要让该冶炼厂达标排放,投诉人反映该村新出生儿童在村里会出现身长疙瘩的情况,吃药也不会好,但是不在村里居住就不会长,希望督察组调查处理。
2、D048号投诉内容:红河州个旧市小凹塘之前有5家冶炼厂,现在还有3家在经营(因经常换老板,具体名称不知道),周围老百姓田地里种植的庄稼收成不好,2011年有3个村的村民闹过,到现在有点补偿(很少),我们并不是希望关停这一些企业,而是想让他们能按国家环保标准排放,有些村民说他们白天生产就开启环保设施,夜间生产就关闭环保设施,恳请政府能加大对他们监管的力度。
小凹塘工业片区位于锡城镇水塘寨村委会,该村委会下辖三个小组,分别是:白沙坡、水塘寨、小马拉格,现有人口1578人,耕地面积约为720亩。由于当地紧靠矿区且交通便利,自上世纪八十年代末九十年代初此片区逐步形成了以选矿、锡铅锌冶炼及资源综合利用企业为主的工业聚集区。该片区原有冶炼企业5家,分别是:个旧市金叶冶炼厂、个旧市鑫兴矿业有限公司、个旧市锡城有色金属废渣处理厂、个旧市富祥工贸有限公司、红河州云祥矿冶有限公司。随着有色金属市场的下滑及环保压力的加大,个旧市金叶冶炼厂因市场因素长期停产、个旧市鑫兴矿业有限公司按我市淘汰落后产能有关要求进行了拆除。
2016年以来,根据国家环保部《关于在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领域推广随机抽查制度的实施方案》(环办〔2015〕88号)以及《云南省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领域推广随机抽查制度的实施方案》(云环通〔2016〕53号)的要求,日常环境监管领域随机抽查制度(“双随机”)逐渐在我市推开,即采取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环境执法人员的“双随机”抽查机制。其中,对红河州云祥矿冶有限公司,市环保局、锡城镇每月固定开展一次检查,个旧市富祥工贸有限责任公司、个旧市锡城有色金属废渣处理厂根据随机抽取情况开展检查,州环保局根据其“双随机”适时对3家企业开展检查。
2017年,市环保局、锡城镇环保办共计对小凹塘片区开展检查50次,监测、监察联动5次;2018年截止目前共计开展检查12次;同时还根据城区空气质量变化情况,定期不定期现场督导3家企业采取限制生产措施,减少排放。2017年以来共计对小凹塘片区3家企业3起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共计罚款52万元。
2018年年初,我市大力推动工业大气排放企业安装污染源在线万元,建立了个旧市环境保护局在线监测管理平台,并与企业进行联网。小凹塘3家企业已安装在线设备,并与平台联网,目前3家企业在线设备正在组织自行验收,为环境监管提供参考。
为科学合理开展小凹塘片区整治,进一步提升片区环境质量,2018年1月锡城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个旧市锡城镇小凹塘工业片区污染源整治实施方案》,总体目标是到2018年12月,在保证企业废气稳定达标排放的同时,无组织排放明显减少,综合废水循环利用率100%,废渣得到有效管控,企业清洁生产和环境管理水平得到提升,片区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到2020年,片区绿化面积达到26000m2以上,绿化率达7.1%,片区生态环境逐步恢复。2018年4月该方案通过专家评审,目前正在抓紧实施。
2018年6月10日,收到红河州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督转07号转办件(受理编号:D034、D048)后,市委、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立即作出指示,要求坚决按照中央第六环境保护督察组和省州党委、政府的安排部署,把依法查处突出环境问题作为当前的大事、要事、急事,抓好转办件的案件查办,对辖内突出环境问题依法依规严肃查处、重点整治,按照“边督察、边查处、边整改”的原则,对中央第六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案件和指出的问题,高度重视,主动整改,严肃问责。
2018年6月10日,对小凹塘的个旧市锡城有色金属废渣处理厂、个旧市富祥工贸有限公司、红河州云祥矿冶有限公司开展现场检查时,红河州云祥矿冶有限公司已停产(该企业因在线监测系统运行不正常,于2018年5月15日被市环保局立案调查,目前案件正在办理过程中),个旧市锡城有色金属废渣处理厂、个旧市富祥工贸有限公司均存在在线监测系统运行不正常的问题,6月10日市环保局对两家企业启动立案调查。
6月11日,对水塘寨村委会三个村小组(白沙坡、水塘寨、小马拉格)对新生儿身上起疙瘩的情况进行流行病学调查,经现场排查白沙坡小组1岁儿童1名、水塘寨小组1岁内儿童2名、小马拉格小组1名幼儿及水塘寨小学13名学生(家住白沙坡),共计17人进行了详细检查。
6月12日至13日对水塘寨苹果园、双胞塘,小庙丫口三个点进行调查。苹果园、双胞塘,小庙丫口三处地处小凹塘片区周边,三个调查点现种植的玉米、蔬菜生长正常,未发现异常,除现种植的玉米和蔬菜外,其余的大部份农地已弃耕,三个调查点农作物生长正常。
2018年6月13日,对小凹塘选矿厂至白沙坡下风口约1500亩的地块范围进行实地调查,重点对小凹塘下风口406亩连片未成林造林地及周边零星发黄枯死的林木进行调查。
根据个旧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关于锡城镇白沙坡、水塘寨、小马拉格村儿童皮疹排查情况汇报》(个卫发[2018]92号)文得出结论,以上17人中除1名女童面部及四肢有散在皮疹处(经个旧市人民医院诊断为皮肤炎可能),未发现有其他出现皮疹症状的儿童。现场排查及询问村干部,未发现有流行病学关联症状的人员,未发现因环境污染引起皮疹症状的相关人员。
根据《个旧市农业局关于督转[2018]8号办理情况的报告》(个农发[2018]65号)文得出结论,除白沙坡村落松坡的少部份玉米脚叶有枯黄现象,上部叶长势良好,同地块马铃薯生长无异常,其余地方的农作物均生长良好。
根据《个旧市农业局关于督转[2018]7号办理情况的报告》(个农发[2018]68号)文得出结论,白沙坡落松坡(距小凹塘2000余米)正下风口,玉米生长出现的片状性叶片灼伤症状与气态污染物造成的症状一致。未栽种农作物的耕地不能确定是否因主观因素(农户意愿、劳力、投入等)或客观因素(气候、环境等)造成。
根据《个旧市农业局关于督转[2018]7号办理情况的报告》(个农发[2018]69号)文得出结论,白沙坡落松坡(距小凹塘2000余米)正下风口,玉米生长出现的片状性叶片灼伤症状与气态污染物造成的症状一致。举报反映的周边庄稼收成不好的因素较多,如:气候、田间管理水平、环境等因素,无法确定收成不好的具体原因。
根据个旧市林业局《关于中央环保督察组转办白沙坡林木枯死信访件的调查情况报告》(个林字[2018]85号)文得出结论,小凹塘附近(小马拉格)2018年种植的油茶、樱桃未发现受害症状,零星死亡的油茶种系种植不当引起,主要原因是定植时未撤去营养包装袋干旱致死。针对白沙坡未成林造林地造树种标本镜检,镜检结果未发现虫害和强致病性的病害,林木受害为非侵染性病害。
2018年6月13日市环保局对个旧市锡城有色金属废渣处理厂、个旧市富祥工贸有限公司、红河州云祥矿冶有限公司分别下达个旧市环境保护局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企业停止生产,并开展进一步调查。
此举报件的举报内容6月12日在个旧市政府网上进行公示,办理情况于6月15日在个旧市政府网上进行公示。
2、加强对群众举报投诉环境问题的查处和整改办度,举一反三,加强自检自查,及时公开查处和整改情况,自觉接受上级党委政府和社会的监督,以监督促整改,以监督促落实,营造保护环境、违法必究的浓厚氛围。
3、加大治理力度,按照《个旧市锡城镇小凹塘工业片区污染源整治实施方案》继续开展整治。
投诉内容:1、雍康源商贸有限公司租用红地冲靠公路边的一个选矿厂建成了治理白色污染的一个塑料再生厂,塑料高温溶化产生焦臭味及飘散的烟尘非常浓烈。异味极大。2、周边住户和村民一年多来向州环保局、市环保局、镇环保办多次投诉,虽然州环保局在2017年12月11日进行了一次调解,但投诉人对调解结果不满意。3、该项目环境影响公众参与调查问卷存在作假的嫌疑,签字的人有一部分不是本村村民。4、为逃避监管,在督察组进驻红河州期间就停产,但督察组走了以后又生产。5、该厂的破碎机生产时产生较大的噪音,对住户和村民的影响很大。
红河雍康源商贸有限公司位于个旧市鸡街镇上乍甸村委会大河湾村小组,场地向个旧市乍甸云河矿租赁使用,占地8666.71平方米。项目于2016年11月11日取得个旧市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备案(个工商信〔2016〕76号),2017年9月20日取得红河州环保局环评批复(红环审批〔2017〕88号)。该项目计划投资1280万元,设计建设再生塑料颗粒生产线年以来,我市严格执行日常环境监管领域“双随机”抽查制度。红河雍康源商贸有限公司不属于双随机抽查企业名录中的特殊企业、重点企业。在落实属地监管责任中,自2017年来我市共对该公司开展8次现场检查,其中,有3次发现该公司正在生产,均要求该公司立即停止生产,并要求严格对照环评相关要求做项目建设,逐项落实污染物防治措施等配套设施。在环评规定污防设施的基础上,不断改进,该公司先后安装光养催化废气净化器、低温等离子废气净化器。
2018年6月10日,收到红河州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督转07号转办件(受理编号:X007)后,市委、市政府领导格外的重视,立即作出指示,要求坚决按照中央第六环境保护督察组和省州党委、政府的安排部署,把依法查处突出环境问题作为当前的大事、要事、急事,抓好转办件的案件查办,对辖内突出环境问题依法依规严肃查处、重点整治,按照“边督察、边查处、边整改”的原则,对中央第六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案件和指出的问题,格外的重视,主动整改,严肃问责。
企业自试生产起生产一直不正常,时断时续,6月11日,在对红河雍康源商贸有限公司开展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未生产。6月13日配合州环保局对该公司开展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未生产。经现场核查,该单位现在有台车一台、破碎机一台、新型电磁加热设备两台、切塑机二套、低温等离子废气净化器一台、光养催化废气净化器一台、水膜过滤设备一套。原料为废旧编织袋、水泥袋,遮阴网、水果套袋等废旧塑料。经过破碎、漂洗、热熔、拉丝、切粒后包装出售。本项目塑料破碎过程采用湿式粉碎,配套粉尘收集设施、烟尘吸收、异味吸收设施。新型电磁加热设备机产生烟气经水膜过滤设备、光养催化废气净化器、低温等离子废气净化器净化后通过PVC管道排空,烟囱排口高16米。环评要求该项目热熔过程中产生的废气经由集气罩收集后采用活性炭吸附处理后外排,但现场查看该项目已将活性炭吸附变更为光氧催化废气净化器和低温等离子废气净化器系统,该厂于2017年11月16日将《关于白色污染治理项目烟气治理方案调整的请示》书面报告红河州环境保护局。因现场核实时该厂未生产,且未开展完工验收监测,结合我市日常检查及巡查情况,未发现有“塑料高温溶化产生焦臭味及飘散的烟尘非常浓烈”的情况。
经多方努力协调,红河雍康源商贸有限公司已同意搬迁,正在进行重新选址工作,目前我市已要求该公司在搬迁期间不得生产。
此举报件的举报内容6月12日在个旧市政府网上进行公示,办理情况于6月15日在个旧市政府网上进行公示。
(一)加大监督管理力度,督促红河雍康源商贸有限公司尽快选址搬迁,并在搬迁期间不得生产。
(二)加强对群众举报投诉环境问题的信息收集和调查力度,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以监督促整改,以监督促落实,营造保护环境、违法必究的浓厚氛围。